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主席黃建豪今(19日)於電台節目指,應視乎情況決定教師能否作出某些行為,未必需一刀切,但認為教師在某些情景下,以相關花名稱呼學生,有機會帶出欺凌效果。

黃建豪認為,未必需一刀切指明教師不可作出某些行為,應考慮時間、地點、人物等因素決定,並舉例指在畢業禮、成長營或同學需要情緒支援時,教師與學生搭肩拍照以示支持,屬合宜的行為;相反,若教師與學生一起唱「卡拉OK」時,互相搭肩拍照,則不合適,並強調需讓教師知道底線何在。

黃建豪亦指,教師以往有機會忽視花名對學生的影響,令其產生誤會,更形容教師言行對學生存在帶領作用,在某些情景下以相關花名稱呼學生,或成負面形容,有機會帶出欺凌效果。

 

新聞來源:TOPick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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